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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小說常有那麼一句。
我認識你的時間比你不認識我的時間短。
那就讓我們一直走下去,直至我們未曾相識的日子比相戀的時間短。
要是一直能走下去,也許就有一天能走到過去吧?
可是,只要沒有一直走一去,就永遠都走不到對岸。
然後想起某首詩
十年生死兩茫茫,不思量,自難忘。
千里孤墳,無處話淒涼。
縱使相逄應不識,塵滿面,鬢如霜。
夜來忽夢幽還鄉,小軒窗,正梳妝。
相顧無言,唯有淚千行。
料得年年斷腸處,明月夜,短松崗。
比起不思量自難忘
我也許更傾向縱使相逄應不識吧
人生能有幾多個十年,來把一個人記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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